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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发布日期:2018/11/27 17:08:50 访问次数:829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商品名称: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商品规格: 10ml*6支

生产厂家:海南制药有限公司公司制药二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747

成  分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功能主治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英文名称:XiaoErKeChuanLingKouFuYe

【成份】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功能主治】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63747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二厂
企业简称:海南制药厂制药二厂
生产地址:林州市史家河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0372-6522555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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