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商品规格: 10ml*6支
生产厂家:海南制药有限公司公司制药二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63747
成 分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功能主治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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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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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英文名称:XiaoErKeChuanLingKouFu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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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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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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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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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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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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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二岁以内一次5毫升;三四岁一次7.5毫升,五七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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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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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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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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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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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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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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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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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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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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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肺、清热,止咳、祛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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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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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置阴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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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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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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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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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Z2006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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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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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二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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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称:海南制药厂制药二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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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林州市史家河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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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2-6522555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