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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泰诺林

发布日期:2018/11/27 9:55:20 访问次数:595

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泰诺林

商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泰诺林

商品规格: 15ml

生产厂家: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007


成  分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100mg。辅料为高果糖浆、丙二醇、甘油、山梨醇、纯水、黄原胶、微晶纤维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枸橼酸、苯甲酸钠、对羟基苯甲酸丁酯、食用红色素、食用香精。

适应症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用法用量口服。 12岁以下儿童用滴管量取,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


【药品名称】

商品名称:泰诺林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
英文名称:Paracetamol Suspension Drops

【成份】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100mg。辅料为高果糖浆、丙二醇、甘油、山梨醇、纯水、黄原胶、微晶纤维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枸橼酸、苯甲酸钠、对羟基苯甲酸丁酯、食用红色素、食用香精。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用法用量】

口服。
12岁以下儿童用滴管量取,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一日次数   
1~3      10~15       1~1.5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   
4~6      16~21       1.5~2    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    
7~9      22~27       2~3     24小时不超过4次。   
10~12     28~32       3~3.5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
【特殊人群用药】
儿童注意事项:
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未进行孕妇研究,但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并且孕妇使用该药品的治疗获益可能胜于其潜在危害。或者,该药品尚未进行动物试验,也没有对孕妇进行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与其它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其解热作用与阿司匹林相似,而镇痛作用较弱。本品镇痛作用的机制尚未十分明了,可能是通过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前列腺素的合成以及阻断痛觉神经末梢的冲动而产生镇痛,后者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或其他能使痛觉受体敏感的物质(如5-羟色胺,缓激肽等)的合成有关。解热作用则可能是通过下视丘体温调节中枢产生周围血管扩张,出汗与散热而起作用,及可能与下视丘的前列腺素合成受到抑制有关。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有效期】
36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007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07年4月9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强生制药
生产地址:1、上海市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绿春路139号,2、上海市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雅路219号
联系电话:021-22058888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